“3D打印创新产品,尚处于初创阶段,市场竞争不充分,产品特性较为复杂......因此在脊柱类耗材集采中,并未明确要求3D打印脊柱产品参加,而是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集采。”10月12日,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《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866号(社会管理类263号)提案答复的函》中提到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时回应。这被业内人士认为,是对创新医疗器械暂不纳入集采的再次明确信号。
不久前在9月3日发布的《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底4955号建议的答复》中,国家医保局也表示,由于创新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尚未成熟、使用量暂时难以预估,尚难以实施带量方式。
创新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量较小,且往往具有独家性,难以纳入集采规则中进行价格谈判。“医疗器械类集采主要还集中在高值医用耗材方面,因为此方面的市场竞争已形成一定规模。创新型医疗器械未来也会纳入集采范围,但短期内很难实现。”
创新医疗器械不纳入集采,也是在集中带量采购之外留出一定市场,为创新产品开拓市场提供空间。对于企业来说,进行创新研发的前期投入可能很多,而进入集采之后,收回成本的周期也会拉长。一旦政府对创新医疗器械进行限价,很可能引起行业的创新积极性出现波动。
近年来,国家政策大力鼓励创新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。2018年11月,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的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》规定,为进一步鼓励创新,激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研发活力。考虑到专利的特点与医疗器械研发的平均周期,确定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时间距专利授权公告日不超过5年。在《“十四五”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》也提到,支持拥有发明专利、技术属于国内首创且国际领先、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医疗装备,临床急需的创新型医疗装备进入特别审批通道,加快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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